廣東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須知
廣東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于4月10日至11日舉行。報名報考有關事項安排如下:
一、報名報考時間
新生預報名時間為3月1日10:00-3月4日12:00,正式報名時間為3月1日10:00-3月4日17:00。
考生報考時間為3月8日14:00-3月11日17:00,繳費時間為3月9日10:00-3月12日17:00。
二、報名報考條件
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不受性別、年齡、民族、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參加我省自學考試。港澳和臺灣同胞、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,也可按規(guī)定參加我省自學考試。
三、報名報考手續(xù)
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新考生須先辦理新生報名手續(xù),才可選擇課程報考。已進行過新生報名并取得準考證號的考生可直接報考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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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報名分預報名和正式報名兩個階段。
1.預報名。新生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,從【考生入口】通道進行預報名。根據(jù)《關于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(yè)調(diào)整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粵考委〔2018〕1號)規(guī)定,新生報名只能選擇調(diào)整后的專業(yè)名稱。預報名時考生須錄入個人信息并設置個人密碼,預報名成功后將得到唯一的預報名號,預報名號僅當次有效。考生預報名成功后還須完成本人手機綁定才能進行正式報名。
2.正式報名。考生須憑當次預報名號,在規(guī)定時間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進行正式報名(操作可參考附件2)。正式報名成功后將獲得唯一準考證號,考生務必牢記??忌矸蒡炞C過程中采集的證件照是考生在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中唯一存檔照片,將用于包括畢業(yè)證照在內(nèi)的所有自考業(yè)務辦理。因面容特征變化等原因無法線上報名或報名信息(含照片)未能通過審核的考生,應及時聯(lián)系當?shù)厥凶詫W考試辦公室完成正式報名,3月8日后不予受理。
(二)考生報考
所有考生均須在報考前先注冊“粵康碼”,然后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從【考生報考】通道報考課程,并進行網(wǎng)上繳費??忌鷪罂紩r未綁定聯(lián)系手機的須先完成本人手機綁定,需要修改已綁定手機的也可通過報考菜單欄的【手機綁定】功能進行解綁和重新綁定。無法自行解綁手機的,可到當?shù)厥锌嫁k或其指定單位解綁。
考生進入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報考頁面,須認真、完整閱讀并同意報考須知的全部內(nèi)容(含《廣東省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承諾書》,后方能報考。在開展建立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檔案試點的地市,考生違背《廣東省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承諾書》,當期考試無正當理由缺考2門課程或以上,將被認定為無故缺考,并記入考生誠信報考檔案,在省考辦組織的下一期自學考試中,在建立誠信報考檔案試點的地市只能報考不超過2門課程,非試點地市仍可自由報考。考生應根據(jù)自身實際情況合理報考,誠信應考。
考生可根據(jù)各考區(qū)考位供給情況選擇考區(qū)報考,每個考生每次考試只能報考一次,且只能選擇一個考區(qū)參加考試,在保存或修改報考信息時須進行短信驗證,以確認考生的報考操作,報考時確認的聯(lián)系手機和通信地址將作為各級自考辦當次考試聯(lián)系考生的重要渠道,考生務必認真核對,確保準確無誤,因填寫錯誤或填寫他人手機號碼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擔??忌诖_認報考信息前,須認真核對選擇的考區(qū)和報考課程是否正確??紖^(qū)和報考課程一經(jīng)考生確認,不得增加、刪減、更改,確認報考后所交報考費一旦網(wǎng)上繳納,不予退還??忌U費后必須再次登錄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,檢查交費狀態(tài)是否為“已繳費”,以此確認是否報考成功,如遇問題應及時與各市自考辦聯(lián)系??忌鷳苊庠谧詈髸r間報考課程和繳費,以免因停電、網(wǎng)絡堵塞等原因?qū)е洛e過報考和繳費。
四、打印準考證
考生須在考試開始前10天內(nèi)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打印準考證。準考證上將載明考生參加當次各科考試的座位信息。準考證用普通A4紙打印,嚴禁偽造、變造或擅自涂改,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任何標記。正處于隔離醫(yī)學觀察治療、集中隔離觀察期的確診病例、疑似病例、復檢陽性人員、無癥狀感染者以及無“粵康碼”綠碼的考生,不得打印準考證。打印準考證過程中如遇問題,直接向當?shù)厥凶钥嫁k咨詢。
五、參加考試注意事項
?。ㄒ唬┧锌忌殤{網(wǎng)上自行打印的當次考試的準考證、本人有效身份證(含臨時身份證、公安機關出具的用于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,不含電子身份證;軍人、港澳和臺灣同胞、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記的對應證件)和“粵康碼”綠碼參加考試。
(二)所有考生必須自覺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防疫要求,嚴格遵守當?shù)匾咔榉揽馗黜椧?guī)定和要求。考前14天考生應每天在“粵康碼”中如實申報個人健康情況,如實填寫考前14天個人健康信息申報表(附件6),并在接受考前檢查時向考點工作人員提供。正處于隔離醫(yī)學觀察治療、集中隔離觀察期的確診病例、疑似病例、復檢陽性人員、無癥狀感染者以及無“粵康碼”綠碼的考生,不得參加考試??记昂涂荚囍斜O(jiān)測、檢查發(fā)現(xiàn)身體狀況異常的考生,經(jīng)評估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,不得參加考試。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,提供虛假信息,造成嚴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?。ㄈ┛忌鷳S身準備口罩(一次性醫(yī)用口罩或外科口罩)參加考試,按照當?shù)刈钥嫁k和考點的要求,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??忌M入考點,應服從現(xiàn)場工作人員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,不得在考點內(nèi)隨意走動,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,避免近距離接觸、交流,考試結束后迅速離開考點,不聚集。
?。ㄋ模┛忌诳荚嚻陂g出現(xiàn)發(fā)熱、咳嗽等癥狀,應立即向考點工作人員報告。
?。ㄎ澹┛忌袷胤酪咭?guī)定和要求,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按要求提供健康證明材料,自覺接受管理。
六、成績公布與復核申請
(一)成績公布
本次考試成績預計在2021年5月17日左右公布,屆時考生可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查詢合格成績,或者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詢?nèi)靠荚嚦煽?,具體安排請留意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(wǎng)站相關信息。
(二)成績復查申請
1.申請復查程序。考生如對本人某科成績有異議的,須持本人身份證、準考證,向參加考試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成績復查申請,具體時間、地點等安排由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公布。當次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績復查申請。成績復查僅限于復查答題有無漏評、漏記分、錯記分、加錯分,評分標準、評分細則以及對答題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(nèi)。
2.復查結果告知。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相關規(guī)定組織專人進行試卷復查后,復核結果將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通知考生,對復查后發(fā)現(xiàn)分數(shù)有誤的還將書面通知考生(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);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請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復查結果。
七、違規(guī)處理
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嚴格按照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及相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違紀作弊考生,并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,涉嫌組織作弊、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,移交有關部門處理,廣大考生務必誠信應考。
考試違規(guī)處理事先告知書和違規(guī)處理決定書將按照當次報考時考生確認的聯(lián)系手機和通信地址郵寄??忌部稍诔煽児己?,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查詢違規(guī)處理的相關情況。
八、其他
?。ㄒ唬└鶕?jù)《關于調(diào)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》(粵價函〔2008〕352號),我省自學考試費標準為每科37元。
?。ǘ埣部忌鷧⒓幼詫W考試需考試機構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,應在報考課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向當?shù)厥锌嫁k提出正式書面申請,報考結束后不予受理。
(三)報名報考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直接向當?shù)刈詫W考試辦公室咨詢(詳見附件7)。其他未盡事宜,請考生密切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和網(wǎng)站及各地自學考試辦公室發(fā)布的相關訊息。